第1111章 我不是野人上(第2页)
但他却顾不得那么多了,裤子也忘记提起,就这样转身就跑。
然而小战卫没想到的是,他身体素质那么强横,野人却跑的比他更快。
只是片刻之间,野人和小战卫的距离,已经没多远。
那一口血迹‘流’淌的阴森森尖锐牙齿,让小战卫忍不住吓的“啊”
的一声,直接凄厉惨叫。
“我曹,我有那么可怕吗?”
此刻,郑乾望着拼命逃走的小战卫,顿时一脸黑线。
特妈……‘老’子在野外荒野求生数日,天天吃狼肉、蛇肉和各种野味,早就吃的快吐了。
山珍野味虽然好吃,但你天天顿顿生吃,你试试好吃不?
而且没有蔬菜,没有五谷杂粮,也没有任何调味品!
为了在原始大森林活下去,郑乾拼命的吃吃吃,拼命的和各种野兽搏斗。
虽然时间不长,但郑乾却变得强壮起来,浑身尘土。
就连这尘土上,也沾染了各种动物的毛皮,让郑乾如同一个浑身长了毛的野人。
郑乾很清楚,如果没有这一身“毛皮大衣”
,自己恐怕早就冷死、冻死在了这片原始大森林中。
所以……为了能够活下去,郑乾丝毫不介意形象邋遢,让自己的毛越来越多,越来越浓郁。
这就让小战卫产生了误解,以为遇到了传说中的野人。
如果只是野人,那也就罢了。
问题是,在安岭这地方的传说中,野人力大无穷,是要吃人的。
这不,郑乾手里拿着山鸡腿,让小战卫觉得,郑乾这是吃的人腿。
至于郑乾腰间挂着的骷髅头,这个……还真是人的脑袋。
郑乾在崇山峻岭之间,艰难的进行荒野求生,一路现了不少死去多时的白骨。
这些白骨一碰就碎,唯有头盖骨坚固,妙用无穷。
比如,郑乾将头骨搜集起来,用蛇皮穿上,就可以当流星锤使用,挥舞着击退来袭的野兽。
杀死野兽后,用透骨尖锐的部分,也可以划破野兽的胸膛,从而吃里面的内脏,喝野兽的血液。
如果遇到山间的水潭,头骨也可以当碗来接水。
这么好用的野外求生神器,你说郑乾他能不用?
凭啥不用啊!
不用白不用!
虽然头骨有些阴森恐怖,看着渗人,但为了生存,郑乾也没办法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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