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五十五章 侠之大者(第2页)


    哥哥骂了一句,便不再言语。
    自顾自地摆弄起,那把刚从我这儿“缴获”
    的“狗腿刀”
    来。
    事已至此,再纠结为何被打,早已无任何意义。
    还是要把精力放在如何脱身上才对。
    在警察叔叔驾车去往派出所的途中,我突然自作聪明道:“我大舅是xx房地产开公司的董事长。”
    当我真正步入社会以后,再回想此事时,才深刻地意识到,自己当初一定是遇到了好的警察!
    否则的话,事情只会因为我的自作聪明,变得更加复杂。
    当我自报家门时,俩人皆未搭茬,徒留我一人尴尬。
    那是我这辈子,第一次试图利用家人的“名望”
    自救。
    当然,那也是最后一次。
    采集笔录时,我和丁祥分别被带到了两个房间。
    确认身份时,警察叔叔详细追问了我与丁祥相识的过往,以及共同好友的名字一类。
    特别是在我说了自己是一中的学生后,他更是让我接连报出了好多老师的姓名。
    再与丁祥的回答做了一番详细的对比后,方才对我说了这么一句话:“记住,救你俩的,除了你们的学生身份之外,与其他任何人和事都无关系!
    一定要好好珍惜自己现在的身份,多干点学生该干的事!
    别年纪轻轻就不学好,在社会上瞎混。
    不信的话,派出所将随时欢迎你的再次光临!
    到那时,我们可就不会是这个态度了!”
    他指了指那副在车上便已给我打开,此刻正放在桌子上的手铐。
    又指了指我旁边那把焊在地上的,寒气逼人的“铁凳子”
    ,一脸严肃地对我告诫道:“千万别等到某天,带上这个,坐在那里时,才想到后悔。
    一切就晚了!”
    我是一个不见棺材不掉泪的人。
    这句话换种方式,也可以这样说:我只要见了“棺材”
    ,一定会掉泪!
    千恩万谢之后,我和丁祥就这样被放了出来。
    除了那把,可能随时给我带来真正的“牢狱之灾”
    的“狗腿刀”
    之外,我什么都有没损失。
    回往小旅馆的路上,我和丁祥一句话都没说。
    虽然警察叔叔的教诲,并没有让我第一时间大彻大悟。
    但还是让我认清了一个现实:我们曾经无比崇拜的“小混子”
    们,在警察的面前,其实屁都不是!
    或许我成为不了警察。
    但我可以向警察学习,去做一个能够保护“人民”
    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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